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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城县供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因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处理处罚整改情况

山西省交城县供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因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处理处罚整改情况


交城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环罚字〔2018〕33号),对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企业采取了整改措施,于2018年8月4日起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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