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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东方染色有限公司因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处理处罚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0日,淮安市环境监察局出具《监察意见书》(淮环监察字〔2018〕9号),责令企业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工作,采取限产、控制产污环节等措施。


企业已对COD、流量计、氨氮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了更新和维护,并已安装总氮自动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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