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电力市场交易>输配电价贯彻落实仍需加大工作力度>正文

输配电价贯彻落实仍需加大工作力度

输配电价贯彻落实仍需加大工作力度(图1)


  输配电价制度的贯彻落实,在技术层面上受结算方式的制约。转变电网企业盈利方式,完成中发9号文的相关任务,结算必须采用中发9号文规定“顺价”模式,这样才能让输配电价落到实处。令人遗憾的是,从省市场结算方式采用数量来看,绝大部分是“半顺价”模式2,其次是“价差”模式3,再次是“半价差”模式4,最少的是标准“顺价”模式,且目前使用是标准“顺价”模式的地区,仍强制使用原有计划体制下的峰谷系数,而非允许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对峰段和谷段直接出价。实际情况说明输配电价落地还需更大推动力度。要尽快让输配电价剥离调控职能和“蓄水池”作用,让位给发用双方在电力现货市场中形成的峰谷电价。实际工作中,要坚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要守住市场化的“初心”。好的顶层设计和好的制度发挥作用,靠的是强有力的专业化监管,市场模式可以征求意见进行讨论,可以“百花齐放”结合实际,因为市场模式基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是自主竞争、风险自负市场主体的定位,而输配电业务作为自然垄断的业务,不存在竞争风险,也相应不存在自由裁量权,价格政策应该得到无条件的执行。(作者:谷峰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分享至:

随便看看

电力市场交易标签:

电力市场交易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