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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监管的调整

在中国市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和中国生态环境部对所有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获得投资者的认可,否则他们可能会对这些发行人的治理监督缺乏信心。总体而言,全球ESG相关法规数量呈指数增长(如图一所示 ),仅2018年提出的新法规和准法规数量就达到了此前六年的总合。


ESG监管的调整(图1)


图一中的规定分为针对投资者和针对发行人的规定。显而易见的是,以ESG为重点的监管关注方向正越来越多地转向投资产品和投资者的投资过程。在2018年提出的170多项监管或准监管措施中,80%的措施针对的是机构投资者,而不是发行人。数据表明,截至2018年末,受ESG监管法规影响的资产管理规模可能已经高达32.6万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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