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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香港监管部门联合成立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



5月5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声明称,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共同发起成立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以下简称“可持续金融小组”)。该小组中的其他成员包括跨机构的多个部门,旨在通过协调金融业机构针对气候和环境风险的措施以支持政府的气候策略,进一步加快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发展。




一、可持续金融小组成立背景:政策与市场双向驱动











(一)国际可持续金融工作进展


1、政策背景


以领先全球可持续金融领域的欧盟为例,早在2017年,欧盟委员会就宣布正式成立可持续金融发展专家小组(HLEG)。2018年1月,HLEG发布了《2018总结报告:为可持续的欧洲经济提供融资》,针对欧盟可持续金融发展提出若干重要建议,很多重要建议被欧盟委员会采纳并在2018年3月发布《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2018年5月,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TEG)成立,协助行动计划的推进。在此基础上,2019年6月,TEG连续发布《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欧盟绿色债券标准》以及《自愿性低碳基准》三份报告,为欧盟可持续金融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2、市场进展


根据全球可持续投资联盟(GSIA)《2018年全球可持续投资回顾》的数据所示,2018年初,全球五大市场的责任投资资产规模已达30.7万亿美元,在两年内增长了34%。根据UNPRI于2019年6月的季度更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签署方的数量已增加至2450个,代表着82万亿美元的资产管理规模。


IIGF观点 |  解读香港监管部门联合成立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图1)

图1 各国2014年-2018年可持续投资占管理资产总额的比重

数据来源:GSIA《2018 GLOBAL SUSTAINABLE INVESTMENT REVIEW》


(二)香港可持续金融发展基础


1、政策背景


2018年1月,香港质量保证局在参考国际和多国标准的基础上推出了绿色金融认证计划。同年6月,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启动金额高达1000亿港元的绿色债券发行计划。9月,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正式成立。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公布为促进香港绿色金融发展而制订的策略框架。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同年5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三项举措以支持推进香港绿色金融发展。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重点提到从体制机制、平台建设、标准认定、金融创新等方面积极推动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支持湾区绿色发展。 


2、市场进展


在ESG信息披露层面,内地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以自愿披露方式为主,而香港资本市场则对于上市公司采取“不披露即解释”原则,并先后于2012年、2015年和2019年出台并完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主板规则》附录27)及相关修订文件。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自主研发的ESG评估方法学,通过参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对于粤港澳大湾区所包含的城市范围划分,并分别对应各地区上市公司进行ESG评估可知,香港地区上市公司的ESG表现较为优越。


IIGF观点 |  解读香港监管部门联合成立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图2)

图2  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区上市公司ESG平均得分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二、可持续金融小组成立目的:加快区域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











第一,提升香港的国际形象以加快当地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近年来,随着应对气候风险、发展低碳经济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国际上的呼声日益高涨,为进一步提升国际形象并巩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践行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理念。


第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等多个区域合作。香港可以依托其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成熟的资本市场,帮助内地企业接轨国际绿色金融市场,进一步促进区域性合作。


第三,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领域中跨机构合作的层次。跨机构督导小组的建立可以为各职能部门在实践参与中提供更加通畅的信息通道,减少沟通障碍,从而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提升跨机构合作层次。


第四,促进企业主体披露气候变化对自身业务的影响信息。2019年12月,香港证监会发布了《有关在资产管理中纳入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和气候风险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660家(占活跃参与资产管理公司的83%)企业曾考虑纳入至少一项ESG因素以更好地开展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但68%的企业表示没有关于自身践行ESG发展的信息,更多的公司则不涉及披露气候风险评估工作。由此可见,企业主体的信息披露意识仍待加强。 


三、可持续金融小组的具体职能:监管政策与市场发展为两大重点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的发起机构主要为香港金融管理局以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成员机构包含环境局(ENB)、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KEx)、保险业监管局(IA)、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MPFA),各成员机构的主要职能如下:


1、环境局(ENB)致力落实包括改善空气质量、废物管理、都市节能、生物多样性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行动计划,令香港成为更环保、宜居的城市。

2、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专责香港有关财经事务及政府库务工作。

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KEx)是全球主要交易所之一,透过旗下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及香港期货交易所经营香港唯一认可的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

4、保险业监管局(IA)的功能是监管香港的保险业,并促进其稳定,以及保护现时和潜在保单持有人的权利。

5、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MPFA)专门负责监督管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运作。


目前,可持续金融小组已经设立了两个技术工作专责团队,用以研究并解决跨部门的监管事宜,同时协调跨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具体而言,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将主要通过五项工作,协调金融行业应对气候和环境风险的措施。主要职能包括:


一是探讨关于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政策与监管事宜,尤其着眼于涉及跨行业影响的相关课题;二是协调政策方向,保障为香港提供周密全面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策略;三是组成可持续金融技术小组,积极咨询专家意见,处理跨行业技术事宜;四是掌握国际及地方绿色与可持续金融发展趋势、议题和基本情况,研究并探索如何能够更好地促使香港在亚洲以及全球发挥领导作用;五是研究香港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方面如何增强优势,提高在地区和国际领域的思维领导水平。


四、对内地可持续金融发展相关建议:顶层设计与企业参与全面推进











(一)顶层设计角度:可持续金融需要跨机构合作促进


将环境局纳入成员机构框架,能够更为有效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政策指引文件下发,以及生态环境绩效与社会经济双向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香港金融监管架构主要由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及保险业监管局三大机构以及相应的行业自律协会组成,而香港金融管理局早在2019年5月7日就已分别公开“分阶段建立绿色及可持续银行业的监管框架”、“外汇基金加强推动负责任投资”以及“在金管局基建融资促进办公室旗下成立绿色金融中心,提升业界专业能力”的决策措施。因此,可持续金融小组的创建极大程度地为相关措施的长足推进提供跨部门、跨机构的有力环境。


(二)企业参与角度:中概股、陆股通企业更加重视自身可持续能力建设


综合而言,香港中概股企业与陆股通(沪股通与深股通的合称)的主要投资者集中为香港金融机构,因而地区内相关信息披露政策法规、市场进展趋势将极大程度影响企业自身的投融资空间。此外,香港金融管理局也已将ESG元素纳入投资债券信贷风险分析环节。企业若想在香港市场谋求未来长远发展空间,就必须自愿自发地建立健全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将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发展战略以实现共赢。


注:更详细的《解读香港监管部门联合成立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内容请参考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ESG双周刊08期


作者:

施懿宸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讲座教授,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院长、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实验室负责人

杨晨辉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研究员

李雪雯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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